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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小区停车被划 这个责任谁来担?

来源: 发表时间:2014-07-28 09:55 点击:我要投搞

20日,市民张先生给本报热线6380110打来电话反映,称他的车停在了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却被人划了一道20厘米的“伤口”,“车子没有买划痕险,监控录像又无法辨认何人所为,补这条‘伤口’就花了五百多,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张先生说。

车主:肇事者难寻

张先生告诉记者,18日,他将车停在了自己家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上,但在晚上他来到车位时,却发现车的左侧后门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应该是被人用钥匙等硬物所划,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也没有购买划痕险,所以张先生找到了物业,要求查看地下车库监控录像。“物业说他们无权调取监控录像,必须先报警。”于是张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由于地下车库光线不足,并不能从监控录像上看出是何人所为。“我们业主每个月要交100元的车位管理费,既然收取了费用,物业为什么不能保障车辆安全呢?”张先生说。

物业:车位费并不是“看管费” 张先生表示,既然购买了车位,并缴纳了车位管理费,小区物业就有看管的责任,因此他要向物业讨个说法。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多个地下停车场数百台汽车,单靠摄像头和几位保安巡逻不可能保证每辆车的绝对安全,而且车主购买车位的费用仅是购买的场地费,按月收取的车位管理费也仅是公共维修费和卫生费,并不包括看管费。物业人员只能在看见肇事人员破环车辆时予以制止。

律师:物业有管理责任无赔偿义务 对此情况,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志杰律师认为,物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是一种协助管理的责任,对于发现物业服务范围内的不当行为应予以制止。比如,小区物业保安看到有人损坏小区内停放的车辆,有责任前去阻止,但物业仅是给业主提供了停车场所,出现剐蹭事故并无赔偿义务,车辆的安全与租售双方关系不大。“业主需要做的是拿出证据证明车是在自家停车位被划,并通过报警抓到肇事者;二是要弄清楚业主在和物业签订合同时是否有财产保管责任,如没有,只能和物业协商是否可以签署私有财产安全保管协议,而这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费用。”王志杰律师表示,如果需要物业一方负责车辆安全,则应签订保管合同。(记者 张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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