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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区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调为每月1400元

来源: 发表时间:2014-07-28 09:55 点击:我要投搞

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科尔沁都市报,希望了解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政策。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相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400元/月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对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今年4类地区均上调150元/月。具体调整如下: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2元/时。

二类地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4元/小时。

三类地区:通辽市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通辽市扎鲁特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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