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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社保金70余万元 通辽科左中旗一社保工作人员获刑

来源: 发表时间:2014-07-28 09:55 点击:我要投搞

身为专职管理社保资金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竟干起挪用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勾当。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通过认真调查,于今年1月7日成功立案一起涉嫌挪用社会保险款职务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是科左中旗某牧场专职管理社保资金的工作人员。从2004年开始负责该牧场社会养老保险收缴费工作。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职工人员中150多人的199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部分年度里收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到科左中旗社保局,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王某将收取的保险金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及个人生活所用,案发前没有退还挪用公款。

7月14日,该案经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记者郭筱玲通讯员王亚军陶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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